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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中旬,印度北方比邻首都的哈里亚纳邦发生了持续数日的严重骚乱。肇事群体是一个叫做“贾特”的高种性族群,他们强烈要求享受国家给予低种姓的一种政策优惠——在政府部门招员、国营企业招工以及高等院校招生方面,必须按一定比例为其保留名额。
  这是哈里亚纳邦贾特人的多年诉求。2014年3月,在印度大选前夕,当时执政的国大党郑重承诺,如果继续执政将满足贾特人的要求。现在执政的印人党(BJP)当时着眼于争取贾特人的选票,在其竞选纲领中亦向贾特人做出同样的承诺。但是,2015年3月,最高法院做出裁决,称贾特人属地主种姓,为富裕阶层,不应享受专为低种姓设置的保留制度。于是,贾特人的诉求被搁置。
  最近,贾特人火山喷发。示威者在全邦多地封锁公路干道,中断火车运行,冲击警察机关,烧毁车辆建筑,使全邦一时陷于瘫痪。他们还破坏一重要输水渠道,使首都地区的德里市上千万人顿时面临水荒,举国为之震惊。
  政府动用军队强制清障清场,夺回水渠,实行宵禁,凡违抗者格杀无论。同时,政府与贾特人谈判,做出重大妥协性承诺。结果,骚乱共造成19人死亡,170人受伤,财产损失高达2000亿卢比(约合200亿人民币元)。
  “印度怎么啦?”人们不禁发问。这已经不是一起偶发事件。去年夏天,在印度总理莫迪的家乡古吉拉特邦,高种姓的“帕特尔”人要求享受保留待遇而持续数月示威,最后演变成大规模骚乱,政府也不得不动用军队,结果造成10人死亡。今年1月底,在印度南方安得拉邦,一个叫“卡普”种姓的民众聚众闹事,烧毁列车,中断铁路,抗议邦执政党未能履行竞选时的许诺,没有将其纳入低种姓保留名单。
  印度是一个高度多元化的社会,多宗教,多民族,多语言,多种姓,其中多种姓是印度特有的社会属性。自印度独立以来,围绕种姓问题发生的一场场争论、角力和冲突,充分体现了印度争取社会公平之艰难。中国有不少人关心印度事务,其中多数相信高种姓对低种姓的压迫是阻碍印度崛起的关键因素。但当下印度正在涌现的趋势却是高种姓强烈要求与低种姓为伍,这说明了事情的复杂性。笔者感到,借印度刚发生的事件为由头,目前正是梳理印度种姓问题的一个机会。

雅利安人遗产
  
  500年前,当达·迦马开辟新航线到达印度时,这片神秘的大地向葡萄牙人展现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等级社会。葡萄牙人用自己的词汇“种姓”(Casta)来形容,但并不知其所以然。随着欧洲人对印度历史文化的了解逐渐深入,种姓制度的源头才清晰起来。其实,印度人自己称种姓为“瓦尔纳”(Varna),意即“颜色”,说明种姓与肤色相关。
  大约3500年前,生活在中亚地区的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次大陆,经多年战争,征服了当地土著,成为这片土地的主宰。雅利安人是白人,而当地土著肤色较深,为保持白人血统的纯洁,雅利安人禁止与土著通婚。久而久之,印度人口形成四大种姓、五大族群的结构。四大种姓是:第一种姓叫“婆罗门”,为主管宗教仪式的祭司,属神职人员;第二种姓叫“刹帝利”,为国王和武士,属行政人员;第三种姓叫“吠舍”,为地主和商人,属经济人士;第四种姓叫“首陀罗”,为农民,属劳动人民。第五类人是排除在种姓体制以外的、从事肮脏职业(如扫地清粪、捕鱼制革、丧葬焚尸)的人群,为“不可接触的贱民”。他们自称为“达利特”(Dalit),即“受压迫者”。
  在四大种姓和贱民内部,又有数千个与特定职业相联系的亚种姓,印度人自己将其称之为“贾蒂”(Jati)。
  如果说人类各民族在发展早期都有与社会分工相联系的族群区分的话,那么,印度的种姓制度之所以维持几千年而不衰,原因之一是其与宗教的紧密联系。
  种姓制度是印度教的本质属性之一,据印度教早期文献《黎俱吠陀》(Rig Veda),大神梵天在创造人类时,以其嘴创造了婆罗门,因而颂经祭神;以其双臂创造了刹帝利,因而挥剑打仗;以其大腿创造了吠舍,因而行走经商;以其双脚创造了首陀罗,因而耕种土地。印度教信奉因果报应,轮回转世,教徒深信出生于某个种姓系命中注定,不可变更,此生唯有老老实实履行种姓身份,绝无非分之想,来世才会有升迁高种姓的可能。
  种姓制度的核心是内婚制,拒绝跨种姓婚姻;其日常表现是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高种姓对低种姓的歧视。概括说来,种姓歧视大致有以下三大类型:
  第一类,种姓内对种姓外的歧视,即全社会对贱民的歧视。印度高种姓强调“洁净”,视从事肮脏职业的族群为“不可接触者”。
  第二类,“二次生”的高种姓对首陀罗低种姓的歧视。所谓“二次生”是相对肉体出生而言的,是指高种姓男孩在开始进入社会生活时,即婆罗门在开始学经时,刹帝利在开始习武时,吠舍在开始学徒时,要举行宗教仪式。因此,这三个“二次生”种姓被视为高种姓,而没有此类仪式的首陀罗则为低种姓。
  第三类,在四大种姓内部,在无数亚种姓之间,相互又有身份高低的排序,男子可娶身份较低的女子,但反之则不可。
  印度传统社会等级制度之复杂,在全世界可谓无以伦比。

贱民翻身
  
  虽然印度的种姓制度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但直到近代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才将其与社会治理联系起来。19世纪80年代,英印当局开始以种姓为单位进行人口普查,然后以种姓为基础结构对社会进行管理,或对高种姓精英予以提拔重用,或对低种姓族群予以福利照顾。
  1947年印度独立后,主持起草宪法的是贱民民权领袖安贝德卡。在其大力倡导下,印度宪法不但明文规定种姓歧视为非法,而且,为了纠正数千年来对贱民和居住在边远山林的部落民的历史不公平,规定对这两类人实行“保留政策”,即在政府部门招员、国营企业招工以及高等院校招生时,他们享有一定比例的保留名额。由于这些族群被宪法附表列名,因而被称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按照当时他们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表列种姓”享有的保留比例为15%,“表列部落”享有7.5%。而且,为帮助他们在政治上提升地位,宪法还规定在议会人民院(下院)543个竞选席位中,专门为其保留一定的席位。目前,“表列种姓”的保留席位是84个,“表列部落”的保留席位是47个。
  这是印度独立后在纠正历史错误、追求社会公正的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由于当时对亟需改变贱民地位拥有相当的社会共识,因此,实行这一重大革新举措没有遇到多少争议。
  自古以来,印度贱民惨遭压迫,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没有任何人权可言。他们只能居住在村外或城外,不能与高种姓同住一个区域。贱民不得与高种姓同饮一口井水,不得进入寺庙。高种姓必须避免与低种姓有身体接触,有的地方甚至规定,贱民在清晨和黄昏不得进城,因为此时太阳低斜,贱民的影子容易落到高种姓的身上。一旦沾及贱民的影子,虔诚的高种姓需沐浴净身。贱民遭殴打、甚至被杀害时有发生。贱民妇女则更加地位低下,她们不得穿上衣,在发生种姓冲突时,被迫裸体游街或被公开强暴是对贱民常见的“惩罚”。可以说,与美国、南非曾经有过的“种族隔离”相比较,印度的“贱民歧视”有过之而无不及。2005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把印度数千年来压迫“达利特”的种姓制度列入“制度性歧视”而加以反对。
  半个多世纪一晃而过,现在,印度的达利特无论在经济上、社会上、还是政治上,都可以说是今非昔比。他们已未必是印度最穷的人,经济翻身的不在少数。在普遍的社会地位方面,与几十年前的情况相比较,现在针对贱民的暴力和杀戮事件大为减少。
  在政治上,达利特充分运用自己的选票力量,已成为政坛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在印度人口最多的北方邦,以达利特为主体的“大众社会党”(BSP)多次选举获胜,政治女强人、贱民出身的玛雅瓦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已四次凭实力登上首席部长的宝座。另外,贱民出身的杰出人物荣据显赫高位已为社会接受:1997年至2002年,纳拉亚南成为印度首位贱民出身的总统;2007年至2010年,巴拉克里希南成为印度首位贱民出身的首席大法官;2009年至2014年,梅拉·库马尔是印度首位贱民出身的女性出任议会下院议长。

种姓政治
  
  然而,印度历史上深受压迫的不仅是“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占全印人口半数左右的首陀罗也苦大仇深。于是,政策如何向首陀罗倾斜的问题逐渐提上议事日程。1978年,印度政府第二次成立专题研究机构,由于负责人是一位名叫曼达尔的议员(B.P. Mandal),因此该机构也被称为“曼达尔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80年完成报告,提出一套重大政策建议。但当时的国大党政府未对报告采取行动。十年后,反对党人民党(JD)击败国大党,由V.P.辛格为首的政府出于政治需要,断然决定实行曼达尔方案。
  该方案指出,印度存在一个在社会制度和教育领域方面深受歧视的“其他落后阶层”(Other Backward Classes, OBCs),国家需要对其实行政策倾斜;该方案以社会、教育和经济三大类共11项指标为标准,在全国遴选出3742个低种姓族群(主要是首陀罗),建议在招员、招工和招生方面对其实行总共27%的名额保留。这样,加上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提供的22.5%的保留份额,在联邦政府层面,保留总额达49.5%。
  与早年为贱民提供保留政策时的社会反应截然不同,尤其是高种姓深感自身利益受到侵犯,对OBC保留政策表示强烈反对。一时间,抗议集会和游行此起彼伏,近百名高种姓学生自焚身亡。全国展开一场激烈的大辩论,反对者提出诸多质疑:以种姓标准而非经济标准遴选受惠者是否合理?首陀罗种姓的高层享受保留政策是否公平?过于宽泛的保留政策是否将导致印度政府管理和科技水平的下降?政府扩大保留范围是否出于政治目的?……等等等等。
  1992年11月,最高法院一锤定音,就保留政策问题做出全面裁决,其基本原则一直沿用至今:第一,以种姓为基础确定保留对象是可行的;第二,保留总额不得突破50%(有些邦确有突破,如泰米尔纳德邦高达69%);第三,低种姓上层不享受保留政策;第四,在一些科技部门(如原子能研究所)不实行保留政策;第五,职务提升亦不实行保留政策。
  如果说种族在美国是影响选举结果的主要因素,那么,在英国是阶级,在日本是派别,在印度则是种姓。种姓本来就是印度社会的基本单元,种姓因素必然会对政治发生重要影响。但由于OBC保留政策以制度的形式把种姓与稀缺资源利益直接挂钩,种姓因素顿时被百倍放大。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印度政治进入了一个“种姓政治”的新时代,并形成以下基本趋势:
  第一,一大批以OBC为选民基础的地方政党强劲崛起,全国政治势力出现分散化趋势。在印度独立后最初的几十年里,政治势力的基本格局是,国大党囊括低种姓和穆斯林的选票,而高种姓则倾向支持反对党。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国大党颓势不止,一大批地方强人纷纷离弃这家“百年老店”而自建新党;进入九十年代,OBC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其他落后阶层”的政治活力,OBC领袖在政坛叱咤风云。1996年大选产生一个以人民党(JD)为核心的联合阵线政府,实际上就是OBC整体上台执政的首次亮相。总理高达是低种姓出身,在21名内阁成员中,只有两人来自高种姓。
  第二,挑选OBC竞选者,建立OBC联盟,争取OBC选票,成为各政党竞选的重心;承诺使某些种姓进入保留名单成为一些政党拉拢选票的主要手段。可以说,印度的选举普遍成为“种姓战争”。其结果是,全社会种姓意识加强,种姓矛盾加深,保留体制趋于碎片化。
  第三,近年来出现高种姓屈尊要求挤入“其他落后阶层”的现象,其实深刻反映了就业增长跟不上人口增长这一基本问题,如果印度经济不能以就业为中心开创新局面,原本为低种姓设计的保留体制终将不堪重负而面临崩溃。
  早就有人说过,“印度是个万花筒”,你不能对印度的问题、印度的现象轻易做出断言。确实,印度的种姓政治带来许多问题,但同时也要看到,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努力,尤其在城市,种姓的鸿沟正在缩小,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例如,在英语报纸的征婚广告中,“不限种姓”的声明正越来越普遍。或许可以这样说,由于印度的民主制度,更由于印度多元化的社会特征,印度争取社会公正的道路是漫长的,进程是缓慢的,但进步是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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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外交官。愿更多了解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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